崇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4年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1月3日在崇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仲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决扛起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崇阳实践。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履职尽责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人民安全的犯罪,办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抢劫等案件18件37人,起诉“黄赌毒”案件58件88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件5人,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104件128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强化监检衔接,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5件20人,初核后报市检察院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立案1件1人。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和省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有关部署,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①,院领导带队到包联的企业和重点项目实地走访,开展安全生产法治讲座,有效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法办理涉企案件。共办理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金融凭证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案件17件55人,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5件5人。审慎稳妥办理企业人员犯罪案件和涉企单位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26人、不起诉20人,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立案监督10件。二是持续提供精准服务。联合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县经济开发区成立“检察护企服务站”,在诉求直通、专业咨询、纠纷调处、法治宣传等方面,为园区企业提供精准化、常态化、优质化的司法服务。三是深化涉企案件检察听证工作。以实质化为核心,做细做实听证前实地调查、听证时广纳意见、听证后调查回访,规范涉企案件检察听证工作。2024年以来,共开展涉企案件检察听证65件次。
积极打造联动协同机制。一是发挥监督叠加效应。打造“人大+检察”、“政协+检察”监督模式,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会签《关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通过梳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选取陆水流域综合治理、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办案重点,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二是深化司法良性互动。通过同堂培训、联席会议、交流会商、列席审委会等形式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就重大疑难案件办理、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达成共识,凝聚司法合力。三是以数字化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强与司法机关办案数据、行政机关执法数据、社会公共数据的衔接共享,发现司法救助、虚假诉讼、财产刑执行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各类案件线索4620条,立办案件225件。
二、坚持司法为民,在促进社会治理上履职尽责
推动检察入驻综治中心实体化。一是阵地建设由点及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024年4月以来,采取一名检察官“随驻”、一名检察官助理及一名书记员“常驻”的方式入驻县综治中心,成立检察工作室。在青山镇、港口乡、沙坪镇、石城镇石城社区、桂花泉镇双港村、白霓镇浪口村等六个乡镇、村(社区)设立检察工作站,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工作职能全面拓展。发挥综治中心平台性优势,参与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风险研判和联调联处,通过检察综合履职、检调对接等方式,推进轻罪案件及其他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现场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涉检事项,加强对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对矛盾纠纷规律性、苗头性进行分析,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推动类案治理、源头治理。三是品牌打造成效初显。入驻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6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5件,获取民行诉讼监督线索6条、公益诉讼监督线索5条、司法救助线索10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在5个乡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的法治宣讲9场次。该项工作被市检察院作为工作品牌重点打造,并得到省检察院王守安检察长批示肯定。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一是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质量。更加注重以高质量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共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7份,被采纳24份、3件仍在回复期,涉及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多个领域。二是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入落实依法治县、法治副校长等工作要求,共通过法治进校园、公开听证、主题宣讲、村湾夜话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40余次,1名干警作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被省司法厅、普法办通报表扬。
推动特殊群体保护常态化。一是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0件47人,起诉43件52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9人,不起诉39人。针对酒店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不严等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份。针对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9次。与公安、文旅、烟草等部门合力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有偿陪侍整治和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等专项工作。二是加强困难群体司法救助。主动对接人社、民政等部门,获取相关数据,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扩大司法救助线索来源,确保应救尽救。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提升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效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7.4万元。三是切实为劳动者排忧解难。与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制定《关于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劳动执法、工会监督、检察监督同向发力,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设置农民工讨薪接待绿色通道,帮助农民工解决诉讼讨薪举证难、应诉能力不强等问题。2024年以来,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8件,助力讨薪15万余元。办理的督促保护非全日制劳动者合法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坚持强化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履职尽责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一是宽严相济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09件480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9件303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96件155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23件997人,提起公诉410件60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87件119人。二是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强化对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21件,监督撤案17件,纠正漏捕漏诉28人,自行补充侦查153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1件。三是深入开展刑事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9人,办理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件,办理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8件,社区矫正与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不当书面纠正148人,重大案件侦查终结询问合法性核查8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159件。
持续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1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份,采纳41件,5件尚在回复期内。一是加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依法对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民事执行等活动进行监督,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起抗诉2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申请,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申请人撤回监督申请5件。二是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②作用。依法对法院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共办理相关案件9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件。加强“府检联动”,与县委法治办、县司法局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等方面建立联席机制,以检察监督助力依法治县。三是强化行刑双向衔接③。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衔接机制,避免出现“以罚代刑”情况。对相对不起诉案件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对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提出检察意见19件,避免出现“不刑不罚”情况。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一是聚焦重点领域。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稳妥推进服务乡村振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公益保护监督。二是加大办案力度。共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7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三是向外借智借力。通过聘任具有专业背景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委托技术检测等方式提升检察办案专业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回头看,持续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效果。如,在办理白霓古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时,邀请湖北省水利厅、长江科学院水资源所水利专家、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通过现场调查、公开听证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公益损害程度,厘清行政监管职责,凝聚保护合力。
四、坚持强基固本,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履职尽责
筑牢政治忠诚。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运用好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主题党日活动、支部集中学习、“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等形式,分层次开展各类政治理论学习50余次。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做到“七个纳入”,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强化涉检舆情监控,落实舆情处置“三同步”机制,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专项检查等活动,守好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
规范司法行为。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检委会对案件的决策作用,持续落实不起诉决定、缓刑量刑建议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制度,共召开检委会10次、检察官联席会议36次。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办案流程监控,共评查案件84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54份。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④,全院干警共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记录报告924条,其中有情况记录177条。二是强化外部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通过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现场调查、公开庭审、案件评查等形式加强对检察办案的监督。
提升综合素能。一是夯实队伍纪律作风。深入开展“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专项整治暨执行力建设年活动,以党组(扩大)会、院务会等多种方式,对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督进度、提质效。二是提升监督能力水平。通过专题督办、定期研讨、外出学习考察、组织参加各类业务竞赛等方式提升法律监督业务能力和数字检察监督能力。共组织参加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45次,我院研发的“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类案监督模型”,推动了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等行业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健康证过期、线下办证不便等问题的系统治理。该模型2024年已在最高检平台上架推广,办案检察官基于该模型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智能建设成果比武展示活动,被评为“优秀能手”。三是助力青年干警成长。成立青工委加强青年工作,选派1名青年干警到市院跟班锻炼一年。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按照分管领导一带二、检委会委员一带一的方式进行人才结对培养。要求部门负责人及三十五岁以下青年干警立足工作实际,每年完成1篇调研文章、2篇宣传报道、2篇信息简报。我院青年干警自导自演的微电影《危蓬之下》被检察日报社评为2024年优秀检察视觉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卓越作品。
各位代表,2024年,我院1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表彰,16篇稿件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湖北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刊发,23 篇论文、调研文章被省级刊物刊发,1个典型案例被最高检采用、4个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采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一是检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与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个别案件落实“三个效果”⑤有机统一尚有欠缺,就案办案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法律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不够平衡,民事、行政监督仍有弱项;三是队伍的综合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管理仍需进一步强化。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崇阳实践,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强化检察担当,推动服务大局有为有位。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宽严相济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全方位维护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检察护企和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涉企挂案清理,加大对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切实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聚焦陆水流域、东堡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水安全、水环境安全保护。探索完善“府检联动”机制,不断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工作,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果。
二是持续强化检察为民,推动保障民生有声有色。以“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为切入口,坚持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推动入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实体化、规范化运行,不断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强化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⑥制度,常态化推进检察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化未检综合履职、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全力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让检察履职更有温度。
三是持续强化主责主业,推动法律监督有力有效。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⑦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办案方式,进一步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质量。不断强化民事检察,在民事执行、虚假诉讼、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等方面重点发力。用心做实行政检察,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两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结合“三个专项”⑧,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办案效果,打造品牌亮点。
四是持续强化从严治检,推动队伍管理有序有度。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领导干部上讲台、青工委学习交流、青年干警上讲台等活动,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推进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保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确保检察干警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展现新作为。2025年,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实干作答,用实绩交卷,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崇阳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相关用语说明
①八号检察建议:最高检2022年针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制发的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
②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行政诉讼活动、保障司法公正,又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③行刑双向衔接:包括正向衔接与反向衔接,正向衔接是指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主要目的是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反向衔接是指司法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线索,主要目的是避免“不刑不罚”。
④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⑤三个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回复。
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⑧三个专项:“检察护企,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