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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字号:    】        时间:2024-03-18      

    2023年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以依法治理为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贯穿于检察业务之中,为建设法治崇阳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我院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崇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明确了2023年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开展了“八五”普法、平安创建普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乡村等相关活动,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立足中心大局,依法能动履职

刑事检察工作。受理审查逮捕323件412人,依法批准逮捕150件181人,不批捕221人,受理审查起487件671人,提起公诉298件446人,不起诉11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91人。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未究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人,抗诉4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件。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立案侦查,2件2人侦查终结,2件已移送审查起诉。办理羁押期限审查案件3件,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案件5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提出排非建议案件5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案件65件,对4名社区矫正对象建议撤销缓刑。

民事检察工作。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件,均已办结。其中,1件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当事人提出撤回监督申请终结审查;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件1件采纳1件和解终结审查,两件都为当事人申诉的案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

行政检察工作。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2件。其中,提出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案件3件;提出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8件;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1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

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6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55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3件已全部起诉,1件已判决。

三、提升服务保障,办好为民实事(亮点工作)

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6月份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根据办案实际中各乡镇案件数量和地理方位,确定开展公益服务的 各中心乡镇,构建内部统筹分管负责,外部统筹检察长主抓的工作格局。

以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为切入点,安排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开展交通秩序劝导、法治宣传、治安巡逻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犯罪嫌疑人志愿服务合格,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未按要求完成社会公益服务或者社会公益服务不合格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七月以来,已将3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移交社区综治中心开展社会公益服务。目前,已有17人完成,服务时长1370小时。

做实综治中心检察听证工作。坚持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的原则,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行政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村干部及贤达人士等多方主体担任听证员,主动将检察听证工作向基层延伸,将听证会开到乡镇综治中心,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司法办案由“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人和”转变。2023年已在7个乡镇,以集中听证与个案听证相结合的方式,对29件案件开展听证17场次。该项工作得到市检察院肯定,8月15日,市检察院在崇阳县召开综治中心检察听证工作推进会,我院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21人,提起公诉15件20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共批准逮捕13件13人、起诉15件20人,不批捕18件20人、不起诉3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8人。一是6月份,与县委政法委、县监察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联合印发《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联席会议推动专项监督工作开展。目前已掌握未实际上报案件1件,向监察委移送线索1条。二是未检条线和公益诉讼条线针对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与县公安局召开磋商会,通报未成年人入住引发刑事案件的情况,深入探讨如何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相关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制定加强对住宿行业的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公安机关与宾馆酒店进行视频联网等整治措施。三是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组织31名干警担任31所学校法治副校长,4名干警被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表彰为2022年度优秀法治副校长。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坚持四大检察统筹推进,持续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砂洗砂等问题,精准打击环境污染领域违法犯罪。同时,以恢复生态环境为目标立办公益诉讼案件,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目的立办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协同行政机关、属地政府共同推动流域治理中的乱象整治。共立案办理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案件56件。其中,刑事案件27件38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3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我院办理古树保护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利长远功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推动9个小专项。积极走访民营企业,收集和妥善处理企业诉求,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4次;依法惩治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办理涉营商案件24件29人,起诉17件24人。稳妥审慎办理企业人员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7人,不起诉9人。在对全县14名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地走访的基础上,针对3名社区矫正对象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常性跨县、市活动申请事项进行公开听证,简化其请假审批程序和方式。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精品意识、典型意识不够,部分检察官因基层院案多人少、司法理念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就案办案的现象,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有待提升;二是专项工作和中心工作虽然能完成工作任务,但是结合检察职能出特色亮点不够,典型案例的培育力度还需加大;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仍有弱项;四是办案专业力量和能力不够,年轻干警的培养任重道远。

五、2024年工作谋划

(一)突出重点,全力服务县域中心工作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全力守护“绿水青山”。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不断提高检察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坚持开展综治中心检察听证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助推县域治理现代化。

(二)强化落实,深耕监督办案主责主业

坚持高质效办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优化刑事检察,落实“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规范化、实质性运行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不断强化民事检察,加强对民事诉讼全过程、民事案件全类型以及类案、并案、串案的监督,加大支持起诉力度。用心做实行政检察,选取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加大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监督力度。

(三)精准发力,践行新时代司法为民宗旨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公共安全等直接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高质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加强校园法治宣讲力度,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强化诉源治理,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行业治理问题,进行类案分析,通过报送情况反映、制发检察建议、建立联动机制等方式,助推常治长效。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