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1-01-11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6日在崇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为崇阳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坚持维护安全稳定,服务崇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牢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崇阳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积极服务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欠薪、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共办理此类案件513人;深化涉检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强化12309检察服务大厅服务职能。共依法办理群众信访案件37件,接待来访40人次,检察长接访1417人,受理民事行政监督事项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救助金5万元,有效促进社会关系修复,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权威。如办理了湖北傲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沈某某、湖北众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王某某集资诈骗案,批捕25人,追捕1人,移送市院提起公诉14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全力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扶贫力度,努力做好沙坪镇黄茆村和天城镇松柏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全力推进两个帮扶村的产业、就业、生态、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扶贫工作,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今年来,我院全体干警共入户宣传政策、帮助解决困难、送物资696人次;响应各类扶贫活动、申报专项扶贫资金、购置农产品共计24.9万元;帮助两个驻点帮扶村申请项目5个。

全力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工作,组织开展破坏林业资源、土地资源犯罪专项监督,重点惩治污染水源、破坏林木和农用地等行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5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人。主动融入县委组织的联合执法等专项工作,加大生态环境类案件的刑事检察工作力度。打出惩治破坏环境犯罪、环境公益保护“组合拳”,起诉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25人;聚焦饮用水源地保护、“散乱污”整治开展公益保护专项行动,协同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和10余个乡镇,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实,获湖北省院和咸宁市院肯定。如我院针对陆水河畔公路山体滑坡,石渣泥土被堆积在河道河堤情况,及时通过诉前程序消除河道行洪隐患,使陆水河再现河平岸绿景美,效果良好并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中央、省级媒体推介。

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加强座谈走访,依法保护。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走访、联络民营企业家22人次。如:我院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要求公安机关对一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恢复生产,此案于今年4月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例。如我院启动法律监督调查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对涉崇阳中瑞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立案调查,帮助该企业追回价值66万元钒氮,此案于今年7月被评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二是专题研讨,提出对策。积极响应县委“六大”活动安排,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我院撰写的论文,被评为全县“六大”活动优秀调研文章。针对办案中企业涉税犯罪增加的现象,组织人员分析涉税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背景,并从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出发提出对策建议,取得较好效果。

二、坚持突出刑事诉讼监督,做优各项刑事检察工作
  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批捕起诉工作。以深化捕诉一体工作为抓手,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4324人,其中批准、决定逮捕18427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5497人,提起公诉285436人。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犯罪,不批捕28件49人,不起诉20件24人,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依法有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79399人。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定证据审查、不起诉权适用、值班律师权利保障、量刑建议等工作标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79399,位居全市领先位置。在保障人权、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审前主导、过滤和全程监督作用。加大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件、撤案6件,追诉漏犯21人、漏罪8,不捕不诉73人;依法对重特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3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9。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共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520件。如我院在“两法衔接”平台发现一商贩在未取得烟草证明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本县多个商店非法收购卷烟,且非法贩卖外地卷烟,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向烟草局了解情况后,我院迅速监督县公安局对该商贩进行立案,并对县烟草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整治烟草行业存在的相关问题。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把好司法公正最后关口,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查2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超期羁押提出纠正64人;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0件;发出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77份;对监管场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通知11份。

强化扫黑除恶工作在县委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落实重大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机制,共提前介入40次,补充侦查意见1054条,共批捕黑恶势力案件14人,审查起诉739人,提起公诉536人,数量位居全市第一。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扫黑除恶检察环节的“六清”工作任务。
  强化职务犯罪检察。积极加强与纪委、监委对接,制定落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和工作细则,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8条,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12人,办理数量位居全市领先位置。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深入落实惩、防、教、治、责五字要求,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724人,其中批捕决定逮捕1418人,不批准和决定不予逮捕6人,受理审查起诉1722人,提起公诉79人,不起诉2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创新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主动与机关工委、妇联、共青团等沟通协调,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联合公检法司及人社、民政、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召开落实涉性侵害犯罪人员从业限制联席会,讨论相关工作机制;全体检察官深入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分别担任“法治副校长”,共同努力维护校园安全;开展“亲职教育”活动缝补亲子沟通缝隙;积极探索“互联网+校园普法”新模式,开展线上、线下公众开放日活动,录制同步视频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
    三、坚持强化民事诉讼监督,着力促进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工作健康发展

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做实公益诉讼工作。

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办理具有司法导向性和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依法办理民事监督案件5件,行政监督案件28件,其中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6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7件。坚持对民事行政监督和对人监督相结合,深入落实“一案双审”机制,共受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对民事和行政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执行、怠于执行以及其他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积极做好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2个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认真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注重在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利益、切身利益上下功夫。持续开展专项监督,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协调配合,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培训会,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积极进行等外探索,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61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1件,提请行政公益诉讼2件;已发送诉前检察建议56件,其中涉农案件28件,诉前磋商案件4件。通过诉前检察监督,我院督促追回水土流失保持费10万余元,保护古建筑4处。先后督促陆水河堤、多处垃圾堆放场、中小学食品安全、网络和电视医疗广告等整改到位,取得良好效果。如我院发现某镇一村庄将一块旱地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我院针对该镇政府怠于履行职责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依法对存量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经过我院持续监督,该垃圾场已整治完毕,并补植复绿,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四、坚持改革创新驱动,着力深化检察改革发挥制度效用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细化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司法责任认定、绩效考核等改革配套措施,明晰员额检察官责权利关系,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等。一是持续优化考核考评机制。持续抓好检察官遴选和员额退出办法的贯彻落实,健全动态调整工作制度,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继续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办案量,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杜绝“挂名案”。二是确保案件管理运行到位。逐步完善案件管理中心,不断规范集电子分案、网上阅卷、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案件管理平台。三是确保岗位责任规范到位。根据《基层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检委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在司法工作中的办案事项决定权。四是确保案件质量监督到位。共组织评查案件649件,发出流程监控309件,其中口头通知265件,书面通知44件。

探索强化检察监督方式。准确把握检察建议“入法”的立法意义和强制性,切实将检察建议作为实施法律监督的法定形式,积极构建线索发现、流程再造、精准建议、刚性监督、注重实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权威性。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88份。为排除环境隐患、犯罪隐患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取得了较大成效。

持续推进检务督察工作。扩大检务督察职能范围,配备检察督察专员1名,检务督察人员1名,从检务督察只监督干警上下班考勤等工作纪律方面,转变为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两手抓”,在保证日常工作纪律监督的同时,全面开展案件质量督察,对案件审查环节、调查取证环节、起诉环节、文书制作环节进行严格监督,共开展检务督察52次,发布检务督察通报12期,起到了强化内部监督的良好效果。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贯穿落实到职能

履行、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各环节。坚持以党建促队建的发

展思路,认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以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党员带头为抓手,夯实党建基础,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坚持领导带头,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院党组书记上党课3次,领导班子、支部书记分别给分管部室和支部上主题党课共计12次,组织开展党务知识专题讲座2次。以支部为单位助力包保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开展为民做好事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对包保社区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清扫,并向居民宣传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知识。

坚持不懈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以“青年干警强基工程”为平台,强化干警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上半年共开展青年干警讲坛3次,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线上培训43次。以“大调研”为抓手,组织全院干警撰写调研文章,不断强化干警学习、思考、写作等方面能力,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我院检察新闻稿件被国家级刊物刊登10篇、省级41篇、市级22篇;湖北省院《检察情况反映》采用信息2篇,在省级以上法学刊物上刊出论文5篇。

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压实主体责任,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扎实开展“三个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排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案件回避制度等多个专项整治工作,共开展警示谈话3人、诫勉谈话1人。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公车管理、会纪会风以及办案纪律,筑牢干警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深化公信力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检察开放日、上门走访等形式主动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大众通报检察工作,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和建议。利用“双微(微博、微信)”平台分别公开检察信息1657条和142期、群众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111次、为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42次。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19条、重要案件信息318条、法律文书239份。开展 “公众开放日”和“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20年,我院各项工作持续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继续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全省文明单位”、“档案管理省特级”等称号;先后有2项工作经验被湖北省院转发,多项工作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中央、省级媒体宣传。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四大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尤其是民事诉讼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这些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2021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1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全县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强化服务中心工作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做实做细,主动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服务到位,持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打击和服务关系,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时刻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不断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敏锐、警醒地办好各类重大影响性案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确保决战决胜。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各类危害公共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确保人民

群众安居乐业。

三是持续深入做好“四大检察”。围绕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立足新发展阶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树牢“客观公正”理念,坚持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落实精准监督,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树立“求极致”的理念,坚持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检察工作反映民意、集中民力、维护民利、凝聚民心。  

四是持续深入巩固检察改革。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持续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把员额检察官肩上的担子压得更紧、更实,把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体现到检察办案的各个方面。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步伐,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为更好的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奠定更加扎实的科技基础。

五是持续深入锻造过硬队伍。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把检察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建设力推到位。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队伍清正廉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信心不断增强、满意度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攻坚克难、保持定力、增强信心,坚定初心、勇担使命、锐意进取,努力为崇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