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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字号:    】        时间:2014-11-08      

 

  崇阳县位于湖北省南陲,幕阜山脉中段北麓,隽水河中游。县境东临通山,南接江西修水,西靠通城县和湖南临湘县,北与赤壁、咸宁毗邻。北宋开宝八年(975年)始名崇阳。是饮誉国内的民间长篇叙事诗《双合莲》、《钟九闹漕》的故乡,并出现了武汉大学第一任校长、原国民政府教育部长、外交部长王世杰和社会科学家、九三学社主要发起人之一吴藻溪等颇有影响的人物,境内峰峦起伏,河溪纵横,田园肥沃,环境优特,有“避暑山庄”金沙镇,“地下龙宫”大泉洞,“深山平湖”青山水库,“人工林海”桂花林场。隽水河贯穿境内,北注长江,故有“江夏南屏”之称。全县总面积1968平方公里,城区面积11平方公里,总人口45.79万。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就在这块人杰地灵的热土上,扬法律监督利剑,谱检察事业新篇。
  1978年12月,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全院现有干警79人,内设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共9个机构。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自1978年恢复重建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和服从于经济建设主战场,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为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进步、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惩治职务犯罪和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坚持“两个基本”和提前介入制度,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刑事犯罪活动,努力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收到明显成效。据统计,1978年以来,抓队伍建设,促业务发展,护法律公正是强检之路,惩贪官污吏、打刑事犯罪、树法律权威是神圣职责。近五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71件1891人,立案侦查391件489人,决定逮捕275件34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93件249人,立案查办万元以上大案114件131人,其中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件1人,立案查办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22件22人,其中县级干部1件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526万余元。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3990件6737人,通过审查,决定或批准逮捕3279件5409人。同时积极履行侦查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能,通过案件审理,决定不捕364件678人,追捕78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40件47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3036件5456人,通过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3105件4606人,决定免诉212件336人,依法对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诉82件116人;对构成犯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诉41人;对重罪轻判的案件,依法抗诉20件22人。2017年12月职务犯罪侦查部转隶监察委。
  二、其他各项检察业务取得可喜成绩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维护监管秩序和加强执行监督为重点,打击“牢头狱霸”,查处监狱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等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1978年以来,共查处又犯罪案件15件15人,对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监管场所违法情况以及监外执行中的违法情况等提出纠正意见30余次,协助监管部门加强安全工作和制度建设,使各项监管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控告申诉工作坚持文明接待,搞好优质服务,自1988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2891件,接待人民来访5631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着眼于为人民办实事、妥善处理了72起越级和告急信访案件,纠正冤假错案2件。同时,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及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8件。
    民行检察工作自1994年建立以来,共受理不服人民法院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诉案件148件148人,通过审查,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37件37人,对法院裁判正确的及时向申诉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民行检察的职能作用。
   机关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保障。新建办公综合大楼高8层,占地面积4000多平方米,建成了办公楼治安电子监控室;高检院统计报表制作、档案管理、网上举报等软件已投入使用;开通了局域网、专线网和视频会议系统;侦查指挥监控系统、出庭支持公诉多媒体示证系统已投入使用;在办公楼门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在办公楼一楼建设了设施齐全、功能明确的询问室、讯问室和司法警务区。机关各项配套设施齐全,正在兴建集车库、食堂、招待室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楼,机关绿化、美化、亮化成龙配套。共有各类办案用车9辆,其他办公、办案设施齐全,在办案科技化、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等方面迈上了新台阶,院容院貌焕然一新,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工作效率,迈进了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先进行列。
  三、检察队伍自身素质得到大大提高
  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题,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促使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理论学习先进单位”、“全省档案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院评为“全省五好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单位”,被市院评为“队伍建设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严打先进单位”等。先后有控申科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省文明接待室”;多个科室分别被授予“全省一流科室”、“全市一流科室”;多个科室分别被授予“全省模范执法单位”、“全市模范执法单位”;多个科室分别被授予省市“先进科(处)室”。先后有1人被授予“五一劳动者”勋章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令嘉奖、荣获湖北省劳模;有1人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检察官”;有1人被评为“全省模范执法干部”;有多名干警分别被省市检察机关评为“优秀检察官”、“先进检察官”、“办案能手”,有多名干警分别荣立一、二、三等功。
   回顾过去,成绩显著,展望未来,信心百倍。崇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